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 各投标单位应将“针对本项目的农民工银行保函原件”(仅施工投标人提供)提前5天(2013年10月18日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查保函真伪;将纪律保证金交款证明及平邑水利局出具的到账户证明于2013年10月18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2、 银行保函背面须标明: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地址、银行联系人、银行联系电话及传真。如银行保函不写明以上内容,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 银行保函递交地点: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
联 系 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0531-86952689(传真)
招标单位:平邑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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