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施工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原施工招标文件(第1~3标段)的第三章《评标办
法》做如下修改: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1之规定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超过10家(含10家),选择报价得分排序前10名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如果前10名投标文件发现有重大偏差的,依次递补直至10名)。
(二)条款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删除“(5)评标基准价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后,本次招标活动评标基准价不再以任何原因修改”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此修改文件后2日内将回执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SLZB81@163.com邮箱,谢谢合作。
招标人:菏泽市谢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管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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