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1.3(9)项增加“13、投标文件中拟任的项目经理与报名资料中拟定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2、标段1、标段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开标需携带的原件中,资质证书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山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凿井市场准入备案证或凿井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此补充修改文件后务必于2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回执发送至SLZB80@163.COM邮箱,为方便查询回执,请将回执邮件名称统一设置为单位名称全称或简称。
谢谢合作!
招 标 人:肥城市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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