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6KV接入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原“5.1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变更为“5.1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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