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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经菏发改审批【2014】41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项目资金为专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监理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完成批复中剩余部分,项目施工地点位于丹阳、佃户屯2个街道办事处内,共解决6个行政村约8000人的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共监理一个标段。
    2.1招标范围:对建设地点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2.2服务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8月8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到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政府西侧)进行报名;证件齐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监理标为150元/份,售后不退。
(逾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监理投标人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身份证(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并附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dqggzyjy.com)、菏泽日报等媒介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0—53298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菏泽分公司地址:菏泽市中华路金鼎凤凰城A座805室      
联系人:苏智
联系电话:0530—6161771   15853041266
邮箱:hezeshuiwu@163.om                                          
                                                 
Tags: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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