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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潮白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莲县潮白河上游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许字〔2013〕6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五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五莲县潮白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潮白河发源于五莲县户部乡西峪村东北,流经五莲县、胶南市和日照市东港区,于东港区两城镇安家村东入海,全长49km,流域面积516km2,其中五莲县境内长32.4km,流域面积333km2。本期治理河段为潮白河上游段,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按20年一遇标准治理后,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提高河道中上游户部乡地区下游村庄的防洪标准,确保洪水在河道内行洪,防止洪水出槽淹没田地,维护该地区社会安定和工农业的正常生产。
潮白河上游段共治理8.0km;其中潮白河(老支河)治理长度4.3km(桩号0+000~4+300),潮白河西支河道治理3.7km(中泓桩号29+670~33+370)。
2.2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一个标段。
监理标:对潮白河上游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3 项目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现场查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五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晓梅  贾江山
    联系电话:0633-5235913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向凤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邮    箱:slzb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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