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蓬莱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61号”文下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蓬莱市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蓬莱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计划在大辛店、刘家沟、村里集等8个镇街建设单村集中供水工程47处,解决2.5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机房、蓄水池,铺设供水管网、低压配电线路以及附属设施等。
2.2 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监理标:对蓬莱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05月25日-05月29日(每天8:30-11:30, 14:00-17:00),到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06月16日下午14: 00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莱市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纪亮
电 话:0535-562616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文军
电 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