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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乌河桓台段治理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乌河桓台段治理工程(一期)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许字[2014]216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桓台县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治理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河发源于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南部棉花山、打虎山等山丘区,流经临淄区稷下街道办、凤凰镇、朱台镇,在六天务村入桓台县,再经桓台县果里、索镇、起凤等乡镇,在起凤镇夏庄村北入预备河后进入博兴境,后在博兴县的湾头村汇入小清河。河道全长52.5km,流域面积为561km2。本次治理河段位于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索镇和起凤镇,自南向北流经东沙村、西沙村、玉皇阁、南王村、面窝村、西付村、吴磨村、三岔村、于家磨村、任庄村、张桥村、义和村、宫家村、桃园村、耿桥村和河崖头村,治理长度14.63km。
3.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对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乌河桓台段治理工程(一期)初设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且应按照环境管理计划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印件一印件加盖位公章);于2015年9月17日~9月21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31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桓台县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治理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泉
电话(传真):0533-82111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向凤
电话(传真):0531-86593619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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