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泗水县南仲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经济宁市水利局以济水保字〔2016〕6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泗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建设期内共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2.85k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石坎水平梯田2hm2;(2)新建拦水坝8座;(3)沟道治理200m;(4)发展经济林20hm2;(5)封育治理263hm2。本工程施工工期:2016年6月至10月底,监理费投资约1.6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对泗水县南仲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4.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11日08:30:00~2016年5月17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3监理标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汇款凭证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
5.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175198790@qq.com邮箱,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泗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7-422194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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