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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财政局以临水农[2016]35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监理及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临沂市河东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八湖镇和汤头街道办事处2个乡镇办事处,汤头街道葛沟片为新建葛沟水厂(二期实施)联村供水工程,八湖片为临沂30万吨管网延伸供水工程,计划解决56个村6944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八湖镇20个村30853人,汤头街道葛沟片36个村38590人;八湖镇在临沂30万吨东线供水的基础上延伸,该支管供水规模10000 m3/d;拟建葛沟水厂水源为沂河葛沟橡胶坝,供水规模10000 m3/d,并与汤头水厂(袁家庄东)管网、临沂30万吨(坊沂庄西)管网对接,形成3网互为补充水源,增加供水安全。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对临沂市河东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工程的施工以及质保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施工1标:八湖镇管网延伸供水工程。
施工2标:汤头街道葛沟片供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施工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并在临沂市水利局已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工程按监理、施工的顺序评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和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175198790@qq.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采用电汇方式的: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监理和施工标段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监理和施工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 9日08:30:00~2016年7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监理标售价¥500.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700.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31833129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伟  邓科
联系电话:0531-8659361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Tags: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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