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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水利局以“临发改农经[2014]140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兰山区枣园镇、半程镇、白沙埠镇、汪沟镇、临沂工业园区的部分村庄饮水管网铺设和兰山区方城镇部分村庄的打井及打井配套工程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段:对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及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1)与代建及监理中标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施工投标;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郭  工
联系电话:0539-813183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志伟
联系电话:0531-8659361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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