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项目已经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市财政局(枣水农字[201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项目位于山亭区桑村镇、西集镇、凫城镇、北庄镇辖区范围内,共计发展高标准管道灌溉面积1.85万亩。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段:对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及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与代建及监理中标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施工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1月27日-12月1日(每天8:30-11:30, 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中标人在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175198790@qq.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采用电汇方式的: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
6.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处
联 系 人:张振
联系电话:0632-882367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