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已经乐陵市人民政府以乐政字[2019]54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浅层水超采治理区为大孙乡;深层超采治理区为市中、云红街道(南部生态区),具体范围为善化桥沟以东,马颊河以北,跃马河以西及以南区域。
主要建设内容为:
1、体制建设
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建设、水权水市场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2、工程建设
改建泵站1座,节制闸6座,新建橡胶坝1座,骨干沟渠疏浚39.1km,改建桥涵19座,新建扬水站3座,深层井封停36眼等。
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技术服务1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标:对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监理标:对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质量检测标:对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6.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初设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等。
资格审查项: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2.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3.投标保证金.
技术服务标(其他标):对乐陵市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的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建设、水权水市场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派专人对实施进行技术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相关工作、资料。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3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4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5.5技术服务标要求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或者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次招标建设实施代建标和技术服务标为非电子标,其余为电子标。
6.3 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最好使用公司账户。
6.4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08:30:00~2019年8月31日16: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
8.3 参与非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3:30:00~16:00: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700.00元/标段,其余标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陵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4-2117958
地址:乐陵市五洲中大道299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许飞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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