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原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平原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字[2019]42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水利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地表水挖潜工程主要包括老赵王河综合治理工程、洪沟河下游治理工程、曲谭陈代沟清淤工程、张士府沟清淤治理工程、王杲铺坑塘治理工程;二是机井封停工程;三是体制机制建设;四是水价改革提升工程;五是工程评估;六是信息整合平台。
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体制机制建设1个标段,水价改革提升工程1个标段,工程评估1个标段,信息整合平台1个标段。
监理标:平原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期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建设实施代建标:平原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代建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拟任代建负责人的高级职称。
施工标:平原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初设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等。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采购1标: 工程评估
对平原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
资格审查项:
1.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2标: 体制机制建设
标段内容:
主要包括平原县水权水市场建设与管理方案编制、水权与管理交易平台建设及技术指导服务。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3标: 水价改革提升工程
标段内容:
主要包括监控平台和软件系统建设的前端部分,村级、镇级、县级管理中心建设等。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采购4标: 信息整合平台
标段内容:
租用平台云服务器;梳理网络,内外网互联;整合现有系统;并入水权管理智慧平台;并入农村生活用水节水系统。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代建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2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5.3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5.4体制机制建设标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5水价改革提升工程标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6工程评估标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7信息整合平台标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9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次招标监理和施工为电子标,其余为非电子标。
6.3 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最好使用公司账户。
6.4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日08:30:00~2019年9月7日16: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
8.3 参与非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7日(每天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3:30:00~16:00: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700.00元/标段,其余标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水利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4-8278986
地址:平原县光明西大街44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许飞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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