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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河道清淤及海玉盐场吹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2008-05-20   编号:2008003高监
工程名称:青岛高新区河道清淤及海玉盐场吹填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其它 工程等级:Ⅰ等工程
工程地点:青岛高新区(城阳红岛) 计划工期(天):88和210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100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青岛高新区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蒲先生 肖先生0532-66966771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秦云武85810399
招标内容:青岛高新区海玉盐场吹填工程监理:青岛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监理:
工程规模:


要求:1、具有水利专业甲级工程建设监理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
同类工程界定:一标段:青岛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要求监理单位监理过河道清淤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  二标段:青岛高新区海玉盐场吹填工程要求监理单位监理过吹填造地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公告说明:一标段:青岛高新区河道清淤工程监理。
           二标段:青岛高新区海玉盐场吹填工程监理。
     一家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5月20日9时至  2008  年5月22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一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到青岛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综合会议室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总监近三年度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6、项目总监、主要监理人员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工章;
     7、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和青岛市非水利主项的企业,必须提供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07年9月1日之后核发的企业备案证,注册地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和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0万元。投标单位采用本单位转帐支票或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到高新区保证金专用帐户(谢绝现金)。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08年5月23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入选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报名期限:2008年05月20日09时  — 2008年05月22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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