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安市柴汶河宁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经省水利厅[2010]39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因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柴汶河位于大汶河上游,是大汶河两支流的南支,本次治理河段位于柴汶河左岸宁阳县境内自汶口坝至宁阳新泰交界处的河段,涉及宁阳县东部东庄乡、华丰镇、磁窑镇3个乡镇,长16.138km。
2.1监理招标范围
监理为一个标段,包括施工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8:3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阳县河道管理局
联 系 人:宁方锋
联系电话:0538-6345206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斌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邮 箱:slzb7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