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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单县惠河治理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惠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省水利厅批复(鲁水发规字[2011]191号),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单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惠河起源于单县黄岗镇申庄,由西南流向东北,至单县张集镇黑楼西北(8+500)入济宁金乡县境内,于金乡县的核桃园(0+000)入东鱼河,为东鱼河的主要支流。本次惠河治理河道长度27km(桩号20+000~47+000),加固堤防总长度33.7km(桩号20+000~36+850)。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堤防修复加固,左侧堤顶(桩号21+000~31+000)铺设防汛路;改建生产桥8座,维修生产桥10座,改建穿堤涵洞2座,维修涵洞7座;维修水闸2座。
监理为一个标段:对单县惠河20+000~47+000段治理工程批复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和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施工为一个标段:
标段1:单县惠河20+000~47+000段河道清淤、堤防加固、生产桥、涵洞、水闸、防汛路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施工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9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3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时间:2012年11月9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单县水务局。车辆及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单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0-463818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守伟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电子邮箱:sdslzb81@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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