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省财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项目的通知》要求,济宁市2012年度南四湖湖东堤维修养护工程已经济宁市水利局、财政局以济水管字〔2012〕50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经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济宁市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四湖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南部,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湖东堤工程位于南四湖东侧,北起济宁市石佛村老运河东堤,南至韩庄镇老运河堤,全长约124km。通过本工程实施,保证济宁段湖东堤工程安全运行和作用发挥。
2.1 监理招标:对堤防及重点建筑物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和保修全面监理工作。
2.2施工招标:本期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
标段1:济宁市湖东堤石佛~青山段、徐楼河~二级坝段、二级坝~郗山段重点段堤防及重点建筑物工程项目;
标段2:济宁市湖东堤石佛~青山段、中心河~二级坝段、二级坝~郗山段堤防及建筑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一个施工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5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施工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11月19日~2012年11月23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各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现场查勘:2012年11月23日10:30集合地点:济宁市水利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自备车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济宁市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艳丽
联系电话:1396498822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俊丽
网址:www.slzb.com
联系电话:0531-66576238 86952689(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