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郯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临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临沂市水利局(临发改投资[2013]2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监理、施工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郯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泉源乡5个村、郯城街道15个村、马头镇1个村共21个村和杨集中学等7所中小学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本次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及PE管材、管件采购,共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2.1 监理标:对郯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 施工标为2个标段:
标段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泉源乡泉源水厂延伸工程水源工程、引水干管敷设、村外主管道及村内支管道工程施工;②农村中小学引水干管敷设、校内支管道工程施工。
标段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郯城街道十里水厂延伸工程水源工程、引水干管敷设、村外主管道及村内支管道工程施工;②马头镇马头水厂延伸工程水源工程、引水干管敷设、村外主管道及村内支管道工程施工。
2.3 管材、管件采购标为2个标段:
标段3:包括PE管材、管件的采购;
标段4:包括PE管材、管件的采购;
2.4 工期: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 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取得临沂市水利局颁发的《临沂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
3.3管材、管件采购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PE管材管件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有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管径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及以上)、入选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录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必须提供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6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①监理和施工标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诚信管理手册》、《临沂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②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及以上)、入选《2012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证明文件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③于2013年8月5日~8月9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标每套售价为¥500元,施工标和采购标每套售价为¥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进
联系电话:1885490561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鹏
联系电话:0531-86952689(传真)
邮箱: slzb76@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