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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石莱河治理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泗水县石莱河治理工程已经省水利厅批复(鲁水发规字[2012]172号),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泗水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且资金计划已下达(鲁水发规字[2013]6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石莱河属淮河流域沂沭泗河水系,是泗水县境内较大的一条泗河支流,发源于新泰县石莱镇南官庄北,全长26.5km,流域面积217.8km2。目前石莱河下游段防洪标准不足五年一遇,标准较低,现状安全泄洪量不足。
本次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挖、堤防加固、险工段护砌、输水石渠维修加固并接长、新建生产桥等。
2.1监理为一个标段:对泗水县石莱河治理工程初设批准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 施工为两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①泗水县石莱河干流桩号0+000~2+400段内的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恢复、加固,岸坡护砌;②新建顺堤交通桥1座;③维修加固交通桥1座。
标段2:①泗水县石莱河干流桩号2+400~7+500段内的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恢复、加固,岸坡护砌;②新建顺堤交通桥3座;③维修加固溢流堰1处,④接长、重建、加固石渠工程1处;⑤上下堤坡道3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施工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2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泗水县水利局。车辆及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泗水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吴洪星
联系电话:1885478316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斌  张晓鹏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电子邮箱:slzb76@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Tags:泗水县石莱河治理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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