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金乡县高河水库工程已经济宁市发改委(济发改重点[2011]2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乡县金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属山东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金乡县域内的自来水净化处理与供应,享有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合格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金乡县高河平原水库净水厂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乡高河平原水库净水厂位于金乡县城东,高河街道驻地,金丰大道东侧,高河中学南侧,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943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007m2,道路及场地铺砌面积6292m2,绿化面积6132 m2,本期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1: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含厂区管道的材料采购及安装,供水泵房、回用水池、加氯间、加药间、臭氧发生间、清水池、设备井、综合设备间的管道、电气电缆及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加药设备、水泵、阀门、臭氧发生器、二氧化氯发生器由业主另行采购,在厂家指导下安装。
标段4:综合净水间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絮凝池搅拌机10台,钢筋混凝土滤板216块,ABS滤头10584个,闸门12个,以及综合净水间内的工艺、设备、管道安装、滤料铺设。包含上述项目涉及的制造、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综合净水间的总承包工程,滤料由业主另行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设备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标段4: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以来2.5万吨/天或以上规模同类净水厂的施工安装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至少2个),且已成功运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2月20日~2月24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1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乡县金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飞
联系电话:0537-896768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网址:www.slzb.com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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