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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和管护)项目第三批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和管护)项目第三批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字[2014]1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平邑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三批工程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第三批工程位于临沂市平邑县。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2.1监理标:对临沂市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和管护)平邑县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施工标:主要包括2011、2012年度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维护;地方镇下坡村节水灌溉工程、平邑街道茄山头村小型蓄引提水源工程、常山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标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和省水利厅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监理投标人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21日~5月27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双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标每套售价¥5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班国德
电话(传真):0539-42119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Tags: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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