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德州、聊城、滨州、青岛市新建水文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标段23、标段30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德州、聊城、滨州、青岛市新建水文站工程包括德州15处、聊城14处、滨州14处、青岛市14处新建水文站断面基础设施(水准点、断面桩、断面标志、保护标志牌、测验河段整治等)、水尺及观测路、水位计台、流量监测设施、视频监控支架等的建设。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23:德州市王郑家、宫家小闸、东靳家、陈家闸、桥头孙闸、张菜、刘营伍水文站水文设施建设;
标段30:青岛市莱西、高格庄、沙湾庄、少海、阎家屯、洋河崖、李家庄、刘家花园、沙梁、山洲、五道口、沙窝、华桥、夏家庄水文站水文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投标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应具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中标标段金额10%的履约保函和20%的预付款保函(银行出具)的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和省水利厅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于2014年9月20日~2014年9月26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车辆及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志伟 刘向凤
联系电话: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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