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4年度项目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财政局以“临水农【2014】86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施工及设备、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4年度项目位于兰陵县芦柞镇芦柞片,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灌溉面积2.3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及架电配套,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等。
2.1监理标:对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4年度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2.2施工及采购标:共3个标段。
标段1: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4年度工程施工;
标段2:变压器及配电线路购安;
标段3:UPVC输水管材与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标段1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取得临沂市水利局颁发的《临沂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
3.3标段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安装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4标段3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UPVC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标,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有过同类同等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生产的本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必须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以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①监理和施工标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诚信管理手册》;②采购标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14年10月5日~10月9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及采购标每套售价¥300元,施工标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苑庆国
联系电话:0539-521157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联系电话:0531-86952689(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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