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邹城市东大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汛旱字〔2014〕2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邹城市东大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邹城市东大河沟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大河山洪沟发源于邹城市张庄镇王庄村,是一条山洪冲刷而形成的季节性自然河道。本次东大河山洪沟治理设计范围为42+000-43+500段,治理段总长度2.5km,其中干流长1.5 km,支流长1.0km。在42+640、42+760、43+100设穿堤涵管,在42+600、43+000设防冲齿墙。
2.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1标段:主要包括干流42+000-42+600段、相河支流的河道疏挖整治工程、护坡工程等。
施工2标段:主要包括干流42+600-43+500段、红洋河支流河道疏挖整治工程、护坡工程、防冲齿墙和穿堤涵管等。
2.3 项目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21日~1月27日(8:3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现场查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邹城市东大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召民
联系电话:0537-5783045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建波
电话(传真):0531-81932875
邮 箱:slzb8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