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沂源县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已经省水利厅财政厅鲁水财字[2015]2号批复,招标人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沂源县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沂源县历山街道、鲁村镇、大张庄镇、燕崖镇、西里镇、石桥镇6个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西里镇、石桥镇、燕崖镇管灌提升工程。管灌工程面积1.68万亩。
(2)鲁村镇大棚滴灌提升工程。滴灌工程面积0.12万亩。
(3)历山街道、大张庄镇果树微喷提升工程。果树微喷工程面积0.3万亩。
(4)信息化建设: 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计量设施配套,建设信息中心1处,流量监测点7处,视频监控系统12处。
3.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分一个标段。
标段1:沂源县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土建、安装、信息化建设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施工投标人须缴纳针对本项目的30万元纪律保障金(含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主要人员管理等),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转入沂源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账户(户名:沂源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02068),投标截止时间前去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开收据,开标时须携带该收据原件备查。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本工程计划2015年6月完工验收。
5.2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3 承包人选购的管材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必须入选省或省以上节水灌溉战略联盟的企业。滴灌管应达到流量1.5升/小时,间距0.6米。
5.4其中的信息中心建设可以分包给信息化建设业绩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实施。
5.5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段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实行押证施工;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及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需每天按时到岗,不得有缺勤现象,每缺勤一人次,扣除10%纪律保证金,缺勤5人次以上,除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6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沂源县境内的水利工程招标项目,并予以通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5.7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资金优先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30日~2月5日(8:3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33-3222136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淑花
电话(传真):0531-86952647
邮 箱:sdslzb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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