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鲁城镇矿区应急供水工程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移民管理局以鲁水移字[2015]6号文批复建设(临沂市水利移民管理局以临水移字[2015]2号文转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鲁城镇矿区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涉及鲁城镇李山根、后场、小闫庄、大地等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区移民村饮水安全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1个标段。
施工标: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鲁城镇矿区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和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2月25日~3月1日(8:30~12:0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39-2173273 0539-21732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向凤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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