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莱城区大冶水库向口镇应急供水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汛旱字[2014]3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莱芜市莱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莱城区大冶水库向口镇应急供水工程自大冶水库灌区干渠桩号2+900处取水,在干渠桩号2+900处建分水口,分水口后铺设输水管道,干渠设计流量2.65m3/s,输水管道设计流量0.8m3/s。主要工程内容为铺设输水管道。
三.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施工为1个标段:包括莱城区大冶水库向口镇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批复的所有内容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六. 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省水利厅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和莱城区水务局及人社局出具的《莱城区农民工工资预存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2月25日~3月1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一楼)报名。
2.招标文件于2015年3月2日~3月6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市莱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潘玉波
电话:0634-5620196,1390634961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向凤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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