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庄市山亭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经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以“枣发改农经[2015]31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枣庄市山亭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涉及全区6个镇(街),解决11个村庄、1.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1:桑村镇、山城街道、凫城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3眼,新建泵房3处,配套机电设备6台套以及各类PE(PE100级)管道的采购安装。
标段2:冯卯镇、店子镇、水泉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眼,新建大口井2处,新建泵房2处,配套机电设备4台套以及各类PE(PE100级)管道采购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所采购的管材管件生产商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获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各机电设备生产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同时要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水泵生产企业要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泵同时要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水表选用旋翼湿式冷水表,生产企业要获得技术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中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标志)。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8:30~11:3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山亭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佩
联系电话:0632-882367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传真)
邮箱:slzb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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