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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麒麟湖水库工程增建景观平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巨野县麒麟湖水库工程增建景观平台工程项目已经巨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巨野巨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麒麟湖水库新增景观平台项目根据巨野县远期规划和当地实际需要,结合现状条件合理利用原有灌注桩,拟在麒麟湖围坝1+230(39米平台及库底)处新建一座景观平台,以丰富水库的整体景观效果。
主要工程内容:三个景观平台,一号平台位于水库堤坝坡面处,采用浆砌块石砌筑,料石镶面,水泥稳定土填芯;二号和三号平台位于库底处,其中二号品台采用柱接梁板结构,材料采用C35钢筋混凝土,另在其上部设有仿古六角景观亭。三号平台采用桩接承台结构,材料采用C35钢筋混凝土,上部建有仿古标识性建筑(9.9m高)。景观平台及连廊采用石材栏杆防护,青石铺装。
3.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为1个标段:新建景观平台一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根据(鲁建城函〔2014〕26号)办理入鲁备案,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25日~5月29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巨野巨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瑞超
联系电话:1830530380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邮    箱:slzb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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