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阳县翟庄水库等8座新出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以泰水汛旱字【2015】7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宁阳县新出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8座,其中小(1)型1座,小(2)型7座,分别位于华丰镇、磁窑镇、东庄镇、葛石镇和堽城镇,工程内容是对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标段1:清河峪水库、高家村水库、王家河水库、宁家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1)大坝改建工程(2)溢洪道工程(3)管理设施:新建管理房和水位观测设施。
标段2:南葛南水库、翟庄水库、安子沟水库、沈庄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1)大坝加固工程(2)溢洪道工程(3)放水洞工程:更换闸门、启闭设备(4)管理设施:新建管理房及水位观测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省水利厅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的原件及以上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戴峰
联系电话:0538-56109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电话: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dslzb73@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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