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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项目已经临沂市水利局和临沂市财政局以临水农[2015]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河东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山东省河东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2015年度项目位于河东区八湖镇,灌溉面积2.3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改建、水泵机电设备安装、渠道衬砌及渠道建筑物工程等。
3.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3个标段。
标段1:张家五湖村、沂自庄、张柴河村、田位林村、解位林村、岳柴河村、王圪墩村等村及张柴河村南自流渠片区的泵站改造、机电设备更新、石砌渠道工程等内容。
标段2:张圪墩村、郭圪墩、边圪墩、张八湖、东南角等村庄及驻马滩以南渠道自流片区的泵站改造、机电设备更新、石砌渠道工程等内容。
标段3:朱呈旺村、苏呈旺村、徐八湖村、邵八湖村、河北崖村、西北场等村的泵站改造、机电设备更新、石砌渠道工程等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已取得临沂市水利局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和临沂市水利局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证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26日~7月30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东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厉彦玉
联系电话:0539-293275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电子邮箱:slzb84@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Tags: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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