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庄市山亭区2015年省级农田水利项目县实施方案已经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水利局以枣水农字[2015]3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枣庄市山亭区2015年省级农田水利项目县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庄市山亭区2015年省级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涉及山亭区桑村镇、山城街道、城头镇、北庄镇4个镇街,主要实施内容是新建泵站5处,改造机电井23眼,改造大口井1眼,新打机井6眼,配套机电设备35台套,实施高标准管道灌溉面积0.45万亩等。本次施工招标分为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桑村项目区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3眼、改造机电井20眼,新建蓄水池4个,发展高标准管道灌溉面积0.33万亩。
标段2:山城项目区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2座,改造机电井3眼,新建蓄水池6个,新建提水泵站灌区1处。
标段3:城头项目区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口井2眼,新建泵站2座,新建泵站灌区1处。
标段4:北庄镇项目区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3眼,改造大口井1眼,新建泵站2处,改造塘坝灌区1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16日~9月20日(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枣庄市山亭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处
联 系 人:张振
联系电话:0632-8823677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建波
电话(传真):0531-81932875
邮 箱:slzb81@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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