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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济宁段)治理工程第三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济宁段)治理工程已经被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3﹞166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为山东省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济宁市洙赵新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三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现状洙赵新河防洪除涝标准较低,且河道淤积严重,部分堤段毁坏严重,公路堤段毁坏严重,公路缺口较多,防洪除涝能力很差;迫切需要治理洙赵新河,提高防护区的防洪除涝标准。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整修加固洙赵新河堤防,治理沿岸建筑物等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到50年一遇。本次第三批工程招标的主要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大堤标志牌等。
2.1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别位于任城区及嘉祥县境内。
标段13:嘉祥管理区管理房及室外建筑工程、济宁段管理用房及室外建筑工程、大堤标志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9日~10月13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宁市洙赵新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马冲
电话:18369719070
济宁市洙赵新河治理工程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刘占敏 
电话:1335537906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鹏  
电话(传真):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76@163.com
网址:www.slzb.com
Tags: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济宁段)治理工程第三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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