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莒南县石泉湖水库增容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发规字【2015】56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莒南县石泉湖水库增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莒南县石泉湖水库位于莒南县城东北7km处,目前肩负着向莒南县城供水任务,将来可能向县城东部供水。本次水库增容工程主要是对东库兴利水位抬高至124.07m,溢洪闸由现在3孔扩至5孔。对库岸及桥涵进行防护、新建或改建,对塘坝加固培厚,对入库支流地段进行防护,对村庄浸没区采取抬田防护等措施进行处理。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为3个标段。
标段1:扩建2孔溢洪闸、桥梁工程、路面抬高、12+480-15+457段范围内抬田、浆砌石护岸及生物护岸工程,新建或改建排水管、箱涵,沃土村水塘隔堤加固工程,沃土村东支流治理,沃土村庄台工程,清淤工程等。
标段2:8+500(西塔巷至白杨村路为界)-12+480段范围内抬田、浆砌石护岸及生物护岸工程,新建或改建排水管、箱涵工程,水塘隔堤加固工程,西塔巷村庄台工程,清淤工程等。
标段3:2+670-8+500(西塔巷至白杨村路为界)段范围内抬田、浆砌石护岸及生物护岸工程,新建或改建排水管、箱涵工程,水塘隔堤加固工程,王家结村郇家结村庄台工程,高榆河东西支流治理,清淤工程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和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6日~10月10日(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石泉湖水库增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39-721212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邮 箱:slzb84@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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