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日照市岚山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鲁水农字〔2015〕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和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岚山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位于巨峰、黄墩和中楼三个乡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拦河坝、塘坝、蓄水池、泵站和管网铺设。本次招标共分8个标段,其中监理标为2个标段,施工标为3个标段,管材采购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2.1 监理标:
标段1: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标段2: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 施工标共3个标段:
标段3:巨峰项目区
标段4:黄墩项目区
标段5:中楼项目区
2.3 采购标共3个标段:
标段6:巨峰项目区PE管材
标段7:黄墩项目区PE管材
标段8:中楼项目区PE管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 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3 管材采购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的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标,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13年以来有过同类同等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生产的本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必须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以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监理和施工投标人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工程按监理、施工和采购标的顺序评标,如施工和采购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7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原件,原件审验后即退还投标人,资格原件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和施工潜在投标人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潜在投标人提供);采购标投标人还需要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22016年2月14日~2月18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和采购标每标段售价¥500.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处
联系人:宋站长
联系电话:0633-261834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联系电话:0531-8695 2347
电子邮箱:sdslzb73@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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