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海阳市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扶助基金)项目已由烟台市水利局和烟台市财政局(以“烟水字[2015]96号”和“烟水字[2015]97号”文)批复,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海阳市水利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海阳市2015年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项目和海阳市2014年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街道硬化、环境治理、河道治理、新建扬水站、饮水安全、文化大院、大口井修复、渠道修复等项目。
3.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和施工招标共分4个标段,其中监理为1个标段,施工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3.1 监理标:对海阳市2015年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项目和海阳市2014年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2 施工标
标段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楼子村、港里村等9个村的街道硬化、环境治理、文化大院、河道治理、新建扬水站等项目;
标段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桥夼村、南山西头村等11个村的街道硬化、饮水安全、大口井修复、河道治理、文化大院等项目;
标段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窦疃村街道硬化及环境治理项目和前店村、后店村渠道修复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 本工程按监理和施工的顺序评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6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原件,原件审验后即退还投标人,资格原件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施工标潜在投标人还需携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于2016年2月29日~3月4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到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4日上午08:30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阳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仁波
联系电话:0535-322607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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