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已经 菏区发改审批以“ 【2016】07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山东水发菏惠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菏泽市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位于牡丹区。
本次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菏泽市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标段一,对提水泵站、净水厂及提水泵站至净水厂区间内的输水管道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工程施工2标: 菏泽市牡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标段二,对净水厂以下(不含净水厂)的配水管道及均压均流站工程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6月1日~6月5日(每天8:30~11:30,13:30~16:4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每标段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水发菏惠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凯
联系电话:155627209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守伟
联系电话:0531-86593694
电子邮箱:sdslzb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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