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烟台市福山区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6)22号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烟台市福山区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共规划项目区6个,分别位于高疃镇、回里镇和张格庄镇,规划实施管灌工程8700亩。新建扬水站工程12处,新建塘坝2座,加固塘坝1座,新建蓄水池3座,配套水泵14台套,铺设管路61.4千米,新建泵房12座,建设低压线路12.5千米。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 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对烟台市福山区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施工标:烟台市福山区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本工程按监理和施工的顺序评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6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施工标潜在投标人还需携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08月29日~09月0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到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09月23日上午08:30,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
联 系 人:董鹏飞
联系电话:0535-635603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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