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北片区一期工程口镇新建水厂已经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莱芜市财政局以莱水农(2016)25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新建水厂规模为2万m3/d,水厂占地面积为19.76 亩。水厂主要水处理工艺为利用水力自控给水处理新工艺,水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配水楼、高效节能澄清、过滤池、清水池、二级泵站、水质检测中心和废水池等。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监理、质量检测以及施工各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对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北片区一期工程口镇新建水厂批复的建设项目内容以及质保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对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北片区一期工程口镇新建水厂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标: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北片区一期工程口镇新建水厂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质量检测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3施工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有水厂施工经验,并在莱城区水务局及人社局办理莱城区农民工工资预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和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将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发至我公司财务175198790@qq.com邮箱,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电汇方式的: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和所投项目(简称)。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监理和施工标段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监理和施工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08:30:00~2016年8月29日17: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
6.3 参与质量检测标的投标者,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至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和检测标分别售价¥500元,施工标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范虹
联系电话:0634-562030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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