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宁阳县堽城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经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以泰发改审批[2016]62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堽城坝灌区位于宁阳县西部,北起大汶河,南至兖州市界,东与月牙河水库灌区相接,西至汶上县界,南北长24km,东西宽20km,土地面积253km2,涉及伏山、鹤山、东疏、宁阳镇、堽城、泗店、乡饮七个乡镇,土地总面积37.95 万亩,设计灌溉面积30.152 万亩。灌区工程由4.6km 长的总干渠、44.2km 长的东西两条分干渠和153.05km 长的31 条支渠组成,共有桥、涵、闸等建筑物834 座。总干渠渠设计引水流量l2m3/s,加大引水流量18m3/s。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对山东省宁阳县堽城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和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质量检测标:对山东省宁阳县堽城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标:山东省宁阳县堽城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工程质量检测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3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4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最好由单位账户汇款,如为个人汇款,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
4.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271036215@qq.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08:30:00~2017年6月23日16: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上传电汇凭证经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和质量检测标售价500元/标段,施工标售价¥700元/标段(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孟荣华
联系电话:0538-5621828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敏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wzb84@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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