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许字〔2014〕42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郓城新河位于梁济运河中上游西侧,河道长度27.9km,流域面积为 427 km2 ,本次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郓城新河3+000~12+000 段疏挖河道、加固堤防 17.4km、涵洞15座(新建2座、改建1座,维修加固12座)及新建堤顶防汛道路9km。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监理标:对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对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标:承担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质量检测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3施工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梁山郓城新河治理招标文件”,汇款账户必须使用公司基本账户。
4.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9日08:30:00~2017年8月2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6.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检测每标段售价¥500.00元,施工标段售价¥700.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梁山县郓城新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56271140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科
联系电话:0531-86593605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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