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8年度省级水土保持项目招远市大雁岭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项目已经招远市水务局以招水务[2018]32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远市大雁岭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项目位于招远市金岭镇西南部,距市区20km,流域南北长约7.2km,东西宽约5.9km。流域面积36km²,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3.504km²,占总面积的65.29%。
工程措施:建设蓄水谷坊3座(其中新建蓄水砌石谷坊2座,加固蓄水土谷坊1座),新建生产桥3座,新建漫水桥2座,河道治理工程0.727km(含新建拦水堰10座),维修塘坝1座,整修环山路2.387km(其中砼硬化环山路1.012km、修整环山路1.375km),新建地埋式垃圾集中站2座。
林草措施:新建水保林76hm²,新建经果林20hm²,疏林补植253.93hm²,封育治理671.47hm²,人居环境绿化18.6hm²。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施工标:2018年度省级水土保持项目招远市大雁岭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24日下午14: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4月28日~5月7日(每天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温华先
联系电话:1506678536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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