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已经桓台县人民政府以“桓政字[2018]14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施工、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结合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水系连通工程,对超采区进行综合治理。在孝妇河水系、引黄南干渠、大寨沟接长段两岸新建泵站,采用管道输水灌溉,控制耕地面积约17500亩,共新建泵站60座,铺设输水管道71.976km,同时对大寨沟接长段右岸乔北段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长0.948km。
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3个标段,采购2个标段。
监理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所有工程内容进行监理。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9.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0.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1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孝妇河水系段施工。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施工2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引黄南干渠段施工。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施工3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大寨沟接长段施工。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1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PE输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采购。
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国家专业节水认证机构认证证书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2标:对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泵站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玻璃钢材质)工程进行采购。
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质检部门出具的一体化预制泵站检验报告。
3.规模
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5.3采购1标投标人要求必须是具有生产PE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内有同类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生产的本投标产品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国家专业节水认证机构认证证书。必须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以及质量保证期等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5.4采购2标投标人要求必须是具有生产水泵和泵站设备、预制泵站设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这两项)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内有同类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以及质量保证期等服务。水泵和玻璃钢筒体必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生产,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6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施工标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由单位账户汇款,如为个人汇款,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
6.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项目监理和施工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监理、施工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7日08:30~2018年09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上传电汇凭证经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8.3采购标段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1标: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国家专业节水认证机构认证证书.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2标: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质检部门出具的一体化预制泵站检验报告;于2018年09月17日08:30~2018年09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700元/标段,其他标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3-821200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汪平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电子邮箱: slzbwp@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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