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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代建、质量检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以“枣发改重点[2018]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建设实施代建、质量检测、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拦河闸、管理道路及管理用房;拦河闸原址改建,闸室共4孔,单孔10米,闸孔总净宽40.0米,闸室总宽47.0米。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代建为1个标段,监理标为1个标段,质量检测标为1个标段, 施工标为1个标段。
代建标:对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监理标: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0.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1.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质量检测标: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内容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施工:枣庄市峄城大沙河贾口枢纽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改建拦河闸、管理道路及管理用房;胜利渠灌区2019年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贾口东西闸等。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3质量检测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石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器、量测工程5个类别)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4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招标文件”,必须由单位银行账户汇款。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汇款账户必须使用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6.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财务206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6.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8.1本项目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标均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标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0日08:30:00~2018年11月14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8.3凡有意参加代建标投标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4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监理、质量检测、建设实施代建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632-8055788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6593694
电子邮箱:slzb81@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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