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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河道蓄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烟台市福山区河道蓄水工程已经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福山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烟台市福山区河道蓄水工程,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张格庄、高疃镇和回里镇,其中门楼镇有仉村河5座坝和杨甲河1座坝,张格庄镇龙泉河17座坝和振泉河5座坝,高疃镇有义井河7座坝,回里镇有巨甲河4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挖填、主体坝快石砌筑、上游连接段水泥土护底、下游消力池浆砌毛石护底和两岸边坡整理及修复等。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施工标:烟台市福山区河道蓄水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参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17:30至2019年10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后应及时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妥善保存该文件(初次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联系0535-6896343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山区水利局
联系人:于克海
联系电话:0535-635650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昌霖、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Tags:烟台市福山区河道蓄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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