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已经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水发规字〔2019〕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市直工程施工第一次开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市直工程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治理长度33.647km,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河槽治理与岸坡整治工程8处共计17.691km;险工护砌6处共计5.848km;新建、改造防汛道路13处共计46.193km;配套建设建筑物29座,其中新建、改建支流防汛交通桥9座,新建、改建涵洞18座,维修2座拦河坝下游消能设施。市直工程为维修2座拦河坝下游消能设施。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施工标(市直工程):拦河坝下游消能设施修复工程,包括延长唐庄拦河坝下游海漫,汶口2号坝冲砂闸下游冲坑修复等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规模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踏勘。
6.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开具专票的汇款人须与发票申请人为同一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2日08:30:00至2019年10月16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 7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韩建伟
联系电话:0538-6128137
电子邮箱:hdjswhk@163.com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256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 slzb85@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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