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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已经潍坊市水利局 以“ 潍水规建字〔2019〕13号 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临朐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主要建设任务是对左岸险工段护坡工程(共计11处)、右岸险工段护坡工程(共计14处)、防汛道路工程(共计6处)、橡胶坝工程(共计5处)和排水管涵工程(共计20处)进行加固修复。
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标: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施工和保修的全面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工程施工1标:施工1标段
标段内容: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左岸险工段护坡加固工程(共计11处)、右岸险工段护坡加固工程(共计13处)、防汛道路修复工程(共计4处)、橡胶坝修复工程(共计4处)和排水管涵修复工程(共计20处)(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工程施工2标:施工2标段
标段内容: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右岸险工段护坡加固工程(共计1处)、防汛道路修复工程(共计2处)和橡胶坝修复工程(共计1处)(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质量检测标: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临朐段)补充设计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5.2质量检测标段: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3施工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后去我公司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6.4施工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8:30,电子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非电子标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三楼第二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dggzyjy.gov.cn/、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dzzb.sdwr.gov.cn/、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www.slzb.com/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11-20 08:30:00~2019-11-24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质量检测标招标文件500元/标段,施工招标文件7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所购标段标段,如“临朐弥河***标书款”字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朐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6-3300505
邮箱:lqxggz2019@163.com
地 址:潍坊市临朐县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栗瑞娟、王志伟
电 话:0531-86593621
邮 箱:sdslzb82@163.com
地 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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