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寿光段分流口至李大路堤顶路硬化)初步设计已经潍坊市水利局以潍水发规字〔2019〕1号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寿光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包括堤顶路基、U型槽、沥青混凝土及部分专项工程等。路基压实125532㎡, 道路两侧各留0.5m土路肩,河槽边坡为1:2.5。
弥河治理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防汛管理道路指标参照四级公路。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标段:本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施工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为单位账户汇款,个人汇款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swzbwf@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后联系我单位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招标文件的获取: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12-05 08:30:00~2019-12-09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7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帐号:5369 0309 0410 802,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所购标段,如“**项目**标段标书款”字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光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局
联系人:刘钊春
电 话:15863601101
地 址:寿光市商务小区5号楼B座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斌、解兰珍
电 话:0536-8139833,18678035359
邮 箱:swzbwf@163.com
地 址:潍坊市福寿东街118号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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