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已经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水农[2020]33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水利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站6座,治理骨干河道5条,改造涵闸6座,新建、重建跨桩基桥10座,重建盖板9座,新建排水涵管11座,维修生产桥30座。新建小型提水点30处,铺设PVC管道55.8km。提升改造原小农水泵站51处,机井16眼。测水量水及信息化工程。
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1个标段,监理2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标:对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
资格审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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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监理1标:对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部分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监理2标:对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的测水量水及信息化部分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5.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施工标:负责本项目的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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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质量检测标:对德州市平原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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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6.投标保证金.
3.规模: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监理1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监理2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测水量水及信息化工程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的监理经验。
5.3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5.4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代建标、监理2标为非电子标,其余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08:30:00~2020年9月13日16: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参与非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08:30:00~2020年9月13日16:00: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600.00元,其他标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水利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0534-8278986
地址:平原县光明西大街44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军波 陈志坤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5@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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